厅官受贿“大礼包”来者不拒:客气一番就收下了

2016-08-20 09:43:59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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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邢东伟

  “130.3万元人民币、0.5万欧元、3.5万美元、50万元港币、价值30.65万元黄金制品、6.5万元购物卡、1万元消费卡、价值5.25万元高尔夫球杆一套以及4件黄花梨木制品……”

  这是海南省副厅级干部杜伟的“受贿清单”。2011年至2014年间,杜伟在担任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工委委员期间,先后收受、索取18人所送的钱物。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杜伟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杜伟与多名企业老板关系密切。为了得到他的关照,在逢年过节或者各类宴会上,这些“商人朋友”都会给杜伟备上“大礼包”。

  开发商冲着权力“交朋友”

  杜伟今年54岁,四川省绵阳市人,2011年3月开始担任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兼任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工委委员(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犯罪,2014年11月6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8日被执行逮捕。

  杜伟手中的权力资源总能吸引开发商的目光,一波又一波开发商纷纷来和杜伟“交朋友”。

  据了解,为了和杜伟搞好关系,2011年春节期间,四川省成都某公司董事长郑某以拜年的名义,在三亚某酒店送给杜伟0.5万欧元。其后,该公司总经理周某又送给杜伟1万美元。

  为了让送礼显得“合情合理”,海口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很好地把握着送礼的时机。2011年至2013年期间,王某在杜伟妻子、父母的生日宴会上,分9次送给杜伟9万元。而王某也得到了回报,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其酒行采购200万元左右的接待用酒,王某还拿到了一些工程。

  记者了解到,以恭贺杜伟的孙子出生,企业老板们纷纷闻风而动,为杜伟送来“贺礼”。海南某国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车某送给杜伟20万元港币、海南某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送给杜伟10万元港币。

  为解决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某有限公司分两次送给杜伟价值30.65万元的黄金制品1000克。

  在2014年2月底的一天,杜伟在海口将黄金制品归还该公司。“我也是碍于面子才收下了这些黄金。”在法庭上杜伟辩称。

  为了和杜伟搞好关系,浙江某集团采购部材料员范某在杜伟生日及春节拜年期间共送礼10万元;海南省某集团董事长黄某送给杜伟两万美元;某物资集团海南分公司执行董事陆某送给杜伟0.5万美元;某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副院长谢某送给杜伟1万元。

  “我客气了一番就收下了”

  据检方指控,杜伟在事后交代受贿的过程中多次提到:面对老板们的“上供”,“我客气了一番就收下了”。

  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有很多工程和项目。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为承揽先行试验区酒店瓷砖、洁具材料供应的工程项目,送给杜伟20万元。但后来因酒店一直未开工,项目也未做成。

  为承揽某工程监理项目,海南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某送给杜伟50万元及4件黄花梨木制品。

  “他说放在他家里不安全,他也不想让老婆知道他收了50万元的事。”吕某事后交代称,杜伟在收到50万元现金半个月后,要求吕某先替他保管。

  同样,为了中标该工程,北京某集团海南三亚分公司总经理冯某某送给杜伟9万元及4万元购物卡。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也为了承揽该工程项目,送给杜伟20万元港币及价值5.25万元的高尔夫球杆一套,随后,该公司顺利得到了部分劳务工程。

  此外,杜伟直接或伙同他人索要某景观大道工程承包商李某现金29.3万元。

  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银行的大客户。某银行海南分行提供40亿元贷款给该公司,作为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的开发资金。为感谢杜伟在贷款业务方面的帮助,该银行营业部总经理黄某在2012年先后分三次送给杜伟现金两万元及两万元的购物卡。

  “先行试验区是省重点项目,我们非常看好这个客户,而杜伟是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为了能在存贷业务方面获得支持和关照,某银行海口分行行长蒋某送给杜伟一张价值1万元的消费卡。

  退还全部赃款赃物从轻处罚

  “收受李某的29.3万元是一种强行摊派。”在庭审中,杜伟辩称。他还认为退还冯某、周某、冯某的款项以及退还1000克黄金制品的行为,系国家工作人员在被调查前退赃,不能认定是犯罪,应当从犯罪数额中予以扣除。

  同时,海南省纪委对杜伟立案调查期间,吕某上缴50万元至省纪委。侦查阶段,杜伟家属向陵水人民检察院退缴赃物木制镇尺两个、木制算盘1个、木制躺椅1张、高尔夫球杆一套(13根球杆及杆套);退缴赃款82.9万元、30万元港币、2.5万美元、0.5万欧元。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杜伟直接或间接向李某索取29.3万元的行为系索贿,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杜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多次单独或伙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0.3万元、欧元0.5万、美元3.5万、港币50万元、价值30.65万元的黄金制品1000克、6.5万元人民币的购物卡、1万元人民币的消费卡、价值5.25万元的高尔夫球杆一套以及4件木制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杜伟退还了其实际获得的全部赃款赃物并多退还人民币5.1万元,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杜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本报海口8月19日电

  制图/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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